

你现在的位置:
- 据统计,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接近四亿,占我国总人口的1/4。近年来,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,犯罪的人数和所占的比例成倍增长。
【问题】司法救助制度不完善
未成年人司法环境涉及面广泛,概括讲主要有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两大方面。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,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全面特殊的保护。我国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制度不完善,主要表现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立法滞后、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方式单一、司法救助范围过于狭窄、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制度缺乏无缝衔接等。
【建议】设少年法院,尽早制定少年法
建立少年法院。从1984年至今,我国的少年法庭已经走过了25年的历程,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审判经验和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。应在一些少年法庭工作基础较好、交通便利,并已开展少年法院试点的城市如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南京、哈尔滨等地,率先建立少年法院,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国推广。
尽快将制定少年法纳入立法议程。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,其生理、心理特点决定少年法律具有其特殊性。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专门的少年法处理少年案件。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早安排制定少年法的可行性调研,待条件成熟时,制定颁布少年法。
设立“国家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”,将其作为国务院专门的议事协调机构,负责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,负责研究制定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重要安排,协助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开展工作,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地方实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工作,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规划、有效衔接、沟通良好、高效运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。
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条例并专章规定少年犯的社区矫正。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,对未成年犯进行社区矫正,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的再社会化,使未成年犯身上“犯罪标签”的色彩得到淡化,有利于减少未成年犯同社会的敌对情绪,培养更加健全的人格和心态,从而收到更好的矫正效果。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司法救助条例并专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。设立“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”,保障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有效及时开展。【已有位网友发表看法,点击查看。】2011-2-22 16:21:00 责任编辑:舒心
致公党中央呼吁建立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
来源:人民政协报 阅读次数:- ·1979年10月11日至22日,民革、民盟、民建、民进、农工党、致公党、九三学社、台盟相继召开全国代表大会。明确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 [2011-3-24]
- ·1949年1月22日,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55人联合发表《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》,中国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自愿地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决心走人民革命的道路,拥护建立人民民主的新中国 [2011-3-24]
- ·加强联系,凝聚力量,促进本党社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[2011-2-25]
- ·致公党辽宁省委建言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 [2011-2-23]
- ·民革四川省委建议建立廉租房建设管理新机制 [2011-2-22]
- ·九三学社重庆市委:关于建立三峡水库运行期间库区地灾防治新机制的建议 [2011-2-22]
- ·全国人大代表、致公党党员任玉奇——适时推出《物业管理法》 [2011-2-22]
- ·农工党中央提出:建立中国科学文化“名人堂” [2011-2-22]
- ·帮助中间力量建立党派 [2011-2-14]
- ·致公党福建省委会捐赠四川彭州军乐中学“致公爱心图书室”仪式隆重举行 [2011-1-24]
相关新闻 关键字:致公党,建立,中国,少年,司法,制度